海曙区深入开展护薪行动调解劳资纠纷
今年以来,海曙区人社局深入开展“护薪”行动,创新工作思路,注重源头化解,夯实调解的基础作用,突出仲裁保障优势,发挥司法、工会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变“讨薪”为常态化“护薪”制度,助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创新调解模式当好排头兵。一是依托基层,建设专业化基层调解组织。构建“一核多联”区域一体化三级网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模式,以“六统一、六有”作为建设标准,建立基层专业化调解组织。2019年17个镇(乡)、街道调解中心共化解劳动纠纷案683件,其中欠薪案件478件,做到桩桩有回应/件件有结果。二是试点先行,推出劳动纠纷多元化调解模式。以鼓楼、高桥、月湖为试点,推出引入社会力量调解模式、1+X多元化解模式、立调裁一体化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三个模式自建立以来共调解劳动纠纷案件218件,其中欠薪案件120件,100%成功化解,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探索出劳动案件化解新途径。三是先行调解,一案四调促进矛盾彻底化解。推出调解建议书制度,对于讨薪案件或者案情较为简单、矛盾不大的案件,引导去单位所属镇(乡)、街道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今年共发出调解建议书100件,其中87件被基层调解中心化解。对于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工资的案件,实行一案四调或者一案多调,立案后先由工作人员进行电话调解,庭审前仲裁员组织双方调解,庭后调解,裁决前最后一次调解,通过事实分析,法律释明,让双方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今年以来共处理案件923件,其中调解514件,和解撤诉132件,调撤率达到70%,涉及农民工案件769件,涉及劳动报酬金额金额1178.52万元。
二、优化仲裁程序打造轻骑兵。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对欠薪案件尤其是10人以上案件开通“绿色通道”,联系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相关文书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立案,同时立刻接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加班加点将调解协议置换成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二是优化程序缩短维权时间,立案后调解不成的案件,联系用人单位现场签收文书或者现场送达,联系不上的及时进行公告送达,10人以上的集体案件公告时间缩短到10天。不愿意放弃答辩期的,在答辩期满次日进行开庭,一般庭审结束后5天出具裁决书,权利义务清楚欠薪案件受理后30天结案。同时欠薪案件符合申请标的总额不超过本省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均为一裁终局。2019年海曙区仲裁委共审理欠薪案件124件,均不超过30天,一裁终局124件,大大缩短维权时间。三是仲裁进企业主动预防欠薪案件发生,开展“仲裁进企业”服务活动,主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程序,调解劳动纠纷。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100家,发送仲裁建议书100件,现场解决纠纷56件,答疑44件。
三、完善服务制度做好保障兵。一是推行重大集体欠薪案件预警和上报制度,建立劳动争议预警制度、重大集体案件上报制度、节前节后劳动争议排查化解制度,各项制度合力发挥,有效调解重大案件。如高桥镇一起23人的欠薪案件,海曙区仲裁院及时获得信息,立刻赶赴现场,仅半天就成功调解处置。二是理顺调裁衔接制度,建立调解协议书审查和置换制度,对于乡镇(街道)先行调解的欠薪案件,15日内调解完毕,调解成功的仲裁员进行调解协议审查,属于双方自愿达成,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当场置换成仲裁调解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立刻启动仲裁程序。2019年海曙区仲裁委对欠薪案件调解置换93件,做到案结事了定纷争。三是法律援助制度和财产保全制度,对欠薪案件第一时间联络法律援助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立案后涉及财产保全的,及时出具财产保全函等相关材料。2019年海曙区仲裁委提供法律援助欠薪案件112件,涉案人数933人。
四、强化部门联动做好服务兵。一是加强仲裁、监察及调解中心相互之间工作联系,仲裁部门对镇(乡)街道调解中心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制定《劳动保障警示函》《劳动保障建议书》等工作规范,保障了镇(乡)、街道调解中心工作的有序开展;监察部门对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进行仲裁并附调查结果,仲裁对监察先期查处的案件就裁决结果及时反馈给监察部门。二是加强仲裁与司法、工会等部门机构联动办案:在区工会设立派出庭,实现了两个部门之间工作良性联动,同时建立司法局援助律师坐班制度,实现了法律援助和劳动仲裁咨询、代理、调解、仲裁“四位一体”无缝对接,遇到重大集体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工会、仲裁等部门联动办案,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加强仲裁与法院联系,实现裁审有效衔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裁审适用法律标准,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发挥仲裁的快速处理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