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率先开展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
近年来,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高位运行,集体争议案件多发,传统的仲裁办案模式因其程序繁杂、文书冗长、文书制作耗时过长等弊端,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为进一步缩短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适应仲裁审理“短频快”的制度要求,该区率先开展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建立快捷、简易、高效、便民的仲裁工作新机制。
要素式办案模式是指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归纳出案件主要事实涉及的基本要点,并围绕案件争议要点进行庭前指导、审理和制作裁决书或调解书的案件处理模式。相较传统仲裁处理模式,要素式办案模式具有强化庭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等创新。仲裁员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填写并确认的要素表,提早介入案件调查,对存在争议的要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庭前调解,有利于实现仲裁办案效能大幅提高,切实满足仲裁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及时获取公正裁决的需求。
2018年上半年,该区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483起,案件量同比上升8.78%,截止目前案件结案率达90.26%,就去年同期上升个4百分点,调解率达81.74%,就去年同期上升个3.5百分点,其中使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处理35起,并在提升案件调解率的同时,将仲裁案件处理周期从40天左右缩短至35天左右,相比缩短12%。下一步,我区仲裁委将继续总结经验,切实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仲裁办案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