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仲裁院仲裁庭获评为全省首批示范仲裁庭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公布北仑区仲裁院第五仲裁庭获评为全省首批示范仲裁庭,全省共16个县(市、区)级仲裁院仲裁庭获此殊荣。
为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效能,区仲裁院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省、市文件的要求,在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自2015年初开始,历经半年完成省标准化仲裁庭的建设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使原先仲裁庭审场地面积不够、设施不规范、仲裁案件(尤其是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没地方开庭的尴尬局面得到改观,体现了仲裁工作的司法性、严肃性、庄重性以及专业性,给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提供了规范和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省示范仲裁庭检查验收组于2016年8月对区仲裁院仲裁庭进行了实地考察,观摩了仲裁员对证据展示系统、视频监控录入、电脑及数据同步等功能的演示,听取了负责人对仲裁庭硬件设备、运行能力、便民举措等方面的介绍,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考察之后,对区劳动仲裁示范标准建设工作给予好评与肯定。
近年来,区仲裁院大力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努力实现机构整合、队伍充实、职能强化“三个建设”,全面提升调解仲裁服务基础,全力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全心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此次仲裁庭获评为全省首批示范仲裁庭,标志着北仑区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起步。区仲裁院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完善不足,严格把关,在今后工作中继续高度重视案件处理程序和实体方面的示范标准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为更好地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