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市城建监察支队召开全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座谈会
市住建局、市城建监察支队
召开全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座谈会
本网讯:11月15日上午,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铜川市城建监察支队针对我市王益区城建监察大队“扔人”执法事件,召集各区县城建监察大队、耀州区城管办及市城建监察支队副科级以上人员,召开了全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座谈会。会议由李景宏副支队长主持,支队长穆胜利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做了安排,市住建局工委委员、副局长贺建荣到会并讲话。
穆支队长讲到: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城建监察执法队伍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抓手,以全省城建管理行业作风纪律和宗旨教育活动为契机,始终突出“人性化执法、精细化管理、主动性工作”的主题,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调整完善执法体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履行职能,整治市容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顺利通过创国卫暗访。这些成绩取得,全都凝聚着城市管理各级领导班子的谋略和勇气,也凝聚着广大城管执法队员的心血和汗水。
穆支队长指出:随着城镇化的高速推进,城市管理问题日趋复杂,城管执法队伍身处执法一线,所涉问题敏感,稍微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事端。近期国内一些地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我市王益区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扔人”执法事件严重影响了铜川城管队伍的形象。为汲取教训,各单位要认清形势,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理顺关系,变压力为动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穆支队长强调:一、端正执法理念,解决好宗旨意识淡漠的问题。执法为民,是城管行政执法的宗旨。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我市城建监察管理队伍中存在的宗旨观念淡漠,思想觉悟不高,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固,一些单位和少数人员将执法和服务对立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而不是为城市管理人民的执法理念,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就是罚款、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在执法工作中,要多进行换位思考,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学会从管理者的角色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带着感情搞好城管执法工作。二、改进执法作风,解决好管理方式简单粗暴的问题。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法治意识淡漠,依仗权威颐指气使,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特别是要严禁酒后执法,坚决不能出现辱骂、殴打执法对象,毁坏扣押财物的现象。三、规范执法行为,解决好队伍纯洁性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凡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禁止协管员单独执法,彻底解决临聘人员违法执法问题,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法律条文,坚决纠正脱离法律原则的“变通执法”、“灵活执法”等行为,保证执法不另立标准,不打折扣、不走样、不变形。要冲破人情、关系、面子等不良思想的束缚,严格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选择性执法的行为。要规范处罚程序,依法下发处罚决定书,出具相关单据,并保证扣押财物的完整。要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要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要推行全程取证尤其是录音录像照相等执法方式,解决好执法过程中证据缺失等问题。认真修订完善城市管理方面的各类规章制度,使城建管理的顶层设计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四、提升队伍形象。解决好行政执法中的不文明问题。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要遵守公务人员仪表风纪的有关规定,做到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在语言上要做到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在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应当做到首问负责、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特别是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要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在询问当事人时,应当严肃认真,不得问及与检查无关的问题,不得采取诱导、压制的方式进行。总之,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理性、平和”,恪守“文明、规范”,努力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五、严肃责任追究,解决好行政执法监督问题。当前,随着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城市管理重心逐步下移,对城管队伍的管理,各级要迅速建立起“双重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对城管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防止出现管理断层和滑坡。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改进。对不属于执法权限的群众反应强烈的城市管理事宜,要及时 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要重视并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曝光案件,要及时核查,情况属实的,要严肃查处。要把各项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范围,切实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机关的文明执法水平。对于违法违纪执法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各区(县)城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城管文明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绩效考核、末位淘汰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同时,要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强化执法人员的形象、程序、服务、纪律“四项意识”,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向市民群众宣传讲解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最后,市住建局副局长贺建荣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城建监察队伍一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这次王益区城建监察大队“扔人”执法事件对我市城管队伍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弥补和挽回各种影响。二要完善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监察队员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意识,自觉维护铜川城管的良好形象。三要举一反三,对城市管理中的各种不文明行为认真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做到不护短、不手软、露头就打。(刘向阳)
网络编辑:刘银华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