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立足三个层面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
为倾力打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慈溪品牌”,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慈溪市探索建立了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加强对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监测,促进职工体面劳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位居宁波各县市区前列,主要做法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立足工作职能,注重政府部门重点抓。该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三家单位积极合作,共同协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部门分头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成立了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碰头会制度,在政府职能履职方面要求全方位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使慈溪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劳动保障维权执法,今年以来共开展规范中小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专项、巡视监察5次,检查用人单位3.7万家,涉及职工15万人,快速调处仲裁案件,有效化解纠纷矛盾,市级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0余起,涉及职工1400余人。
二、立足上下联动,注重基层部门关键抓。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作用,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工会、商会紧密协作,夯实工作基础,密切配合调查机构做好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和发布抽样调查工作,并以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发布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活动,今年以来通过各类咨询服务活动累计接受职工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现场处理投诉案件50余起,在全社会营造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三、立足双赢局面,注重职工企业基础抓。大力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采取“双爱”职工签名、戏迷沙龙、宣传画报、趣味活动比赛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宣传好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劳动监察工作,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双爱”、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的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经营者自觉守法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企业和职工双方自觉践行“六有六要”,确保区域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和发布工作的顺利完成。(慈溪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