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增9家信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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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8日发表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功能,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办法>的通知》(甬劳社就〔2007〕3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甬银发〔2009〕78号)的要求,经街道(乡镇)申报,所在区及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审定,评选新增9家信用社区。
新增的9家信用社区分别是海曙区鼓楼街道、江东区福明街道、东胜街道、明楼街道、白鹤街道、百丈街道、江北区洪塘街道、北仑区霞浦街道、小港街道。
市就业局从2007年起开展了创建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工作。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基础,由承办小额担保贷款的银行与社区合作,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信用社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在本社区内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万元的全额贴息小额担保贷款。(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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