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赴福州和厦门学习考察公务员考核工作
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加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践“三思三创”、推进“六个加快”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我局2012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3月中旬,我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以及部分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组成由10人参加的调研组,在我局副局长周永全的带领下,前往福州、厦门学习考察公务员考核工作。 本次学习考察的主要目的是:以先进省、市为标杆,学习借鉴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宁波实际制定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确立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激励作用,加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促进各项工作。考察的重点内容是:公务员个体考核原则、考核方式方法、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重点学习考察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做到实用简便操作性强,形成考核的长效机制。 通过学习考察,调研组认为福州市、厦门市对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福州的两个体系建设颇具特色,一是根据“三定方案”明确部门职能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将内设机构职责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个人职位分工,以绩效考核为手段,实现部门职责分明、岗位责任具体、责任主体明确的岗位责任体系。二是以岗位目标为基础,以工作绩效为核心,以结果应用为手段,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结合、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结合,建立科学准确的岗位绩效考核体系。厦门市的做法是以平时考核(月考核)为基础开展定期考核,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公务员量化考核,使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形成一套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 福州、厦门的公务员考核工作经验为我市下步制定《宁波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实行新的公务员考核办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为年内在部分市级机关和县市区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试点,2013年在全市全面铺开打下良好基础。(201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