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实施五项计划助推大学生创业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矛盾,慈溪市出台意见,积极实施“五项计划”,着力构建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
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计划。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举办或委托举办的创业培训,所需培训费用根据实际培训情况予以补贴。
二是实施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计划。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有关条件的,持人事部门证明,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注册资本实行“零首付”。
三是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大学生在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活动期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对当年接收20名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见习工作经费,30名以上的给予5万元见习工作经费。
四是实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计划。对到非公企业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补助期限2年);对农业经营主体引进涉农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每人每年2000元补助,引进名额按规模大小为1—2名(补助期限3年)。
五是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对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畅通就业绿色通道,加大帮扶力度,并继续做好已办理未就业登记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的核发工作。(201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