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推进中层及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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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8日发表
一是加强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去年慈溪市制订出台了《中层及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实施意见》,市、镇(街道)机关中层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实施交流轮岗。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工作经历比较单一,有一定发展潜力并需多岗锻炼的;在同一中层职位连续任职满6年,或任同一科室正副职累计满9年的;在执纪执法、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岗位满5年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需任职回避的为重点交流对象。二是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组织实施市镇(街道)中层职位竞聘工作。今年全市共推出竞聘职位8个,主要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初选评价、考试考察等相关程序。初选评价主要对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人员的学历、任职、岗位关联度及获得荣誉情况等四方面进行评价,按每一竞聘职位高分到低分确定10名人员参加笔试,最后实际聘任6名。(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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