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发文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加强人事考试安全保障工作
日前,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人事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保障作用,做到未雨绸缪,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营造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环境。以市政府的名义发出多部门联动加强人事安全保障的通知,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近年来,人事考试已经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评价各类人才的重要手段,人事考试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政府的信誉形象,更关乎考生的切身利益。然而,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考试作弊的手段越来越多样化,隐蔽性也越来越高,对于人事考试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仅仅依靠人事考试主管部门的力量,已经无法完全防控保障涉及考试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大型考试中,宁波人事考试部门积极加强同监察、公安、教育、城管、卫生、宣传、保密、电业、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考试期间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共同防范、打击考试违纪违法行为。 此次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人事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并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保障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监察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事考试实施全过程的;公安部门参与试卷运输环节,管理考点学校周边安全及交通,并依法处理各类危害人事考试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部门将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在试卷保管、考点和考务人员安排上发挥作用;城管部门重点做好考试期间公交运力保障和考点环境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考点周边区域餐饮卫生检查,对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流行疫情进行防控,并为考生开通救治绿色通道;电业部门负责保障考试期间考点学校的供电。此外,文件还指示人事部门要与宣传、保密、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自此,宁波考区初步形成了人事部门协调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安全保障格局,宁波人事考试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跃上了全新的高度。(201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