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设500万资金助推毕业生就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缓解毕业生就业矛盾,江东区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江东区实际,因地制宜,发挥中心区域优势,设立500万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打造“四个一百”等五大就业工程,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实施“四个一百”教育卫生人才引进工程。根据江东区教育、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及社区建设需要,在2009年-2010年做到全区教育系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00名人员,作为事业编制补充到全区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机构工作;同时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00名人员,作为编制外用工补充到全区教育机构工作,每名由区财政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费用补贴。区卫生系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00名人员(含市卫生局牵头统一招聘人员),作为事业编制补充到全区各医疗机构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同时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00名人员,作为编制外用工补充到全区各医疗机构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每名由区财政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费用补贴。 二是打造就业基地建设工程。在今明两年内进一步加大江东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践基地和企业内部培训基地建设力度。2009年-2010年再建10个见习实践基地,其中建立市级基地补助6万元,区级基地补助3万元。鼓励现有的6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践基地吸纳毕业生见习并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对进入江东区基地见习实践、毕业后留在区内企业工作1年及以上的,每留下1名江东籍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企业1000元,其他籍毕业生一次性补助企业600元。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培训基地,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每建立1家培训基地,经区人事局认定后,一次性补助企业3万元。鼓励区内物流企业积极吸纳由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招取的1000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录用一名,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1200元的补助。 三是拓展就业信息服务工程。积极依托东方英才网,充分挖掘提供各类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岗位。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专栏,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定期举办网上人才交流大会,减轻毕业生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江东区人力资源经理HRQQ群的作用,加强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促进人才中介机构、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开展储备毕业生及派遣毕业生工作,对于人才中介机构派遣宁波籍高校毕业生的,免收3年档案管理费。发挥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作用,对促进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作用发挥突出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予以一定的奖励。 四是扶持自主创新创业工程。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新创业。在江东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挂大学生创业园牌子,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孵化器政策进行适当倾斜。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吸纳5名及以上本区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可申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积极建立并完善创业导师团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及企业家的帮带作用,有选择性、针对性和导向性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指导。对在我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3年人事代理档案管理费。 五是开通就业绿色直通车工程。积极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在江东区人事局服务大厅设立“高校毕业生服务专窗”,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日常服务。积极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登记工作,对困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积极申报并发放补助金。进一步改进人事代理工作,为毕业生报到及企业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证,免费办理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代理、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服务、创业及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等服务,对有就业愿望、就业能力弱的“零就业”家庭的的持证失业高校毕业生,可托底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200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