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四个明确强化特殊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流通环节特殊药品管理工作,严防发生流弊,结合实际,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四个明确,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特殊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
一是明确检查企业。坚持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全市特殊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做到检查无盲区、无盲点。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市局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连锁企业总部及市级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区县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连锁企业零售门店、零售药店、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各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检查覆盖率、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三是明确检查内容。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芬太尼类药品、美沙酮、二类精神药品重点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其中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检查时间节点从2018年开始,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氨酚羟考酮等为重点品种。检查中还需关注从业人员对特殊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有无直系亲属或配偶在同一单位同时从事特殊药品管理工作的情况。
四是明确检查方式。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紧盯热点品种,以购买方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销售流向真实性等作为重点内容。市局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市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截止目前,共对2家药品批发企业、11家药品零售企业、3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涉药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