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临床药品耗材采购供应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防治工作涉及的临床药品、耗材,积极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保障防治工作所需的临床药品、耗材采购和供应。
一是及时向医疗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检测的有效药品、试剂、耗材供应渠道信息。第一时间将通用名为“盐酸阿比多尔片(胶囊)”抗病毒药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多种与疫情有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网挂网信息通知医疗机构,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应急采购机制,开通防治工作所需临床药品、耗材应急采购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推出新政,疫情期间,未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可与生产(经营)企业直接议价,网下应急采购,不受两票制及配送企业的政策限制,方便医疗机构快速采购使用。
网络编辑:冯永亮
信息审核:冯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