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沙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科专题系列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公司承接2021年南沙区事业单位新晋科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职称业务专题培训项目,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南沙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科专题系列培训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2021年南沙区新晋科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制定5天培训方案,须包含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负责设计5天共9节培训课程(第5天下午不安排课程),每节课程4学时,可采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互动教学、行动学习、访谈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课程方向以提高领导能力为主,结合理论与实训同步开展,聘请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等次的专家授课。
3、负责落实培训期间早(午)餐安排、午休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按40人测算费用),餐费、住宿费由区人社局直接与餐厅、酒店对接,不计入项目总费用。
4、负责提供南沙区内培训场地、组织现场教学、制作印刷培训手册等相关工作。
(二)2021年南沙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制定5天培训方案,须包含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负责设计5天共9节培训课程(第5天下午不安排课程),每节课程4学时,可采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互动教学、行动学习、访谈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课程方向以提高岗位适应能力为主,结合理论与实训同步开展,聘请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等次的专家授课。
3、负责落实培训期间早(午)餐安排、午休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按117人测算费用),餐费、住宿费由区人社局直接与餐厅、酒店对接,不计入项目总费用。
4、负责提供南沙区内培训场地、组织现场教学、制作印刷培训手册等相关工作。
(三)2021年南沙区职称业务专题培训项目
1、制定1天培训方案,须包含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负责接送授课老师、支付讲课费及课酬税费。
3、负责落实培训期间午餐(自助餐)安排,按200人测算费用,餐费由区人社局直接与餐厅对接,不计入项目总费用。
4、按要求整理讲课资料,排版打印并装订成册,提供南沙区内培训场地、组织现场教学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培训项目结束。
四、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广州市财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2.合理有序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创新设计课程内容,不局限于讲座形式,结合理论与实训有针对性地制定课程,并提供备选课程,每节课程需附上对应授课讲师的介绍材料。
(二)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接受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报价;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培训相关资质及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培训工作经验;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控制价
事业单位新晋科级干部培训项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项目、职称业务专题培训项目控制价分别为5.92万元、8.6万元、2万元(各项目独立核算费用,不能超过规定标准),合计16.52万元。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60%的视为报价无效。
六、评选方式
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比选,包含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比选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中选单位。如出现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价格最低者为中选单位。
七、资料递交
(一)询价资料
1.服务方案及报价文件(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业绩情况、团队情况、具体服务内容、报价明细等)(原件,一式五份);
2.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
3.供应商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
4.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方案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
(二)递交时间
请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18:00前将询价资料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三)递交方式
可邮寄递交或现场递交(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5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4楼405室),联系电话:020-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