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圆满完成2020年度15月退休死亡人员遗属抚恤金补发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省上确定2019年度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标准(2***4元)且系统调试完成后,延平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开展对自2020年1月7日起死亡的参保人员名单的核对,按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五倍标准发放遗属抚恤金,累计补发2020年度1-5月退休死亡人员遗属抚恤金96.51万元,涉及73人,并已于6月1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延平区人社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4 18:00: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