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调整边远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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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日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司前乡确定为边远乡镇,乡镇工作补贴由每人每月400-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0-500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除学校因放假未前来办理外,其他单位都已办理审批完毕。
此次调整,是贯彻落实《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本土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南委发〔2017〕20号)文件中“改善乡镇收入待遇,进一步向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倾斜,按上级规定的最高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精神。
调整到位后,将惠及全县174名公职人员,有效增强边远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光泽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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