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城居保中心对内部控制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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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水平,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维护基金安全,近日,光泽县人社局组织开展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对象为县、镇(街道、片区)、村(社区)三级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人员,县级经办机构自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内部控制五个方面。乡(镇)开展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修改)凭证管理、年度缴费明细和待遇领取人员名单公示、资格认证和死亡申报以及档案收集整理等业务经办情况。
针对发现的乡镇业务档案整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县城居保中心要求各级经办机构及时总结分析、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城居保相关制度和流程,规范经办服务行为,确保全县城居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光泽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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