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积极兑现公务员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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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光泽县县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对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公务员给予嘉奖,发给奖金800元,对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一次,发给奖金1500元。截止目前,考核奖励兑现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县参加考核3972人,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267人,全县获得奖励的共有224人,其中获嘉奖的有203人,记三等功的有21人,共兑现奖金19.39万元,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光泽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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