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基本完成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大病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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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浦城县2015年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已于2016年3月份开始启动。截止5月底,补偿工作基本完成。2015年已受益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713人次共计补偿414.42万元,人均受益0.58万元,单人受益最大补偿额94599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切实降低了大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解决了参合患者的实际困难。下步,我县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浦城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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