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进一步提升南平市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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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提高我县城乡居民的住院实际受益水平,结合浦城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的实际,将南平市外医疗机构补偿标准调整为:住院起付线由原800元降至600元,补偿比例由原50%提高到602016年5月5日开始执行。
(浦城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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