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聘用翁雪琴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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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翁雪琴等十八位同志的函》(南建人〔2014〕20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翁雪琴同志为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刘宇新、陈英芝等两位同志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翁贵华、李珺等两位同志为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江磊、黄欣、许玉芬、文茂、揭凌枫等五位同志为市公用事业局桥梁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范彬、林婧、朱虹、郑民欢、杨鑫等五位同志为市园林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黄盛宇同志为市城市公园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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