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聘用林枫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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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林枫等同志的函》(南公政函〔2014〕34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林枫同志为你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葛盛琛同志为你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黄明才同志为你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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