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除夕至初一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简析
近日,省环保厅发布了《2018年农历除夕至初一陕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农历除夕13时至初一12时(2月15日13时~2月16日12时),受不利气象条件和燃放烟花爆竹叠加因素影响,全省13市(区)空气质量均为污染,其中西安、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和西咸等7个市(区)为重度污染,宝鸡、延安、商洛和杨凌等4个市(区)为中度污染,仅我市和韩城2市为轻度污染。我市AQI为144,全省最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9,位居全省第二。
二、污染特征
农历除夕13时至初一12时(2月15日13时~2月16日12时),全市首要污染物为PM2.5;除夕下午19时前,空气质量保持良到轻度污染状态,20时开始,空气污染逐步加重,从除夕夜间21时至23时、初一1时至2时,全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其余时段均为中度污染;污染峰值出现在除夕22时,较全省其他地市污染峰值出现时间(主要分布在初一凌晨0时至4时)较早;与上年同期比较,污染峰值出现时间提前,且污染程度加重。
三、烟花爆竹燃放影响
以除夕13时为基准,同峰值时段PM10 和PM2.5浓度对比,全市PM10 和PM2.5浓度增幅平均为81%和141%,低于全省增幅平均值(全省平均值分别为265%和462%),其中PM10浓度增幅全省最低。
以颗粒物(PM10 和PM2.5)浓度增幅平均值作为评价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影响程度指标,除夕13时至初一12时,全市颗粒物浓度增幅平均值为111%,为全省烟花爆竹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程度最小的地市。
截止2月20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天,同比增加6天,位居全省第五。
网络编辑:王延清
信息审核:王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