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相关群体待遇调整工作率先全面完成
7月10日全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相关群体待遇视频会议结束以后,我市对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其他群体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迅速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截止7月24日,我市2017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群体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完成,并于25日全部发放到位。
本次待遇调整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八大员”等特殊人员、中印自卫反击战军队退役人员、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等群体,工作要求高,时间任务紧。为此,市人社局精心组织,及时转发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待遇调整文件,并通过局网站、“铜川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平台,对本次调待政策及宣传提纲进行宣传,在市、县两级人社局和各经办机构设立专门咨询电话,确保各项调待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与往年不同的是,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双挂钩”,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一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二是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务、职称等再无关系。
据统计,本次待遇调整涉及我市99580人,补发1—6月份养老金7736.4万元,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2485人,月增加养老金1289.4万元,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39.42元;农村“八大员”等特殊人员工龄补助调整7095人,补发1—6月份补助和发放7月份待遇73.28万元。中印自卫反击战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贴22人,月均增加282.48元;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生活补贴34人,月均增加581.4元。(文/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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