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平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受影响企业 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关于南平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受影响企业
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根据南平市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工业企业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0〕135号)规定,我局召集相关部门会审,南平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符合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
1、参加失业保险并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期初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04人、期末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04人、该企业裁员率为0,低于上年末全国调查失业率5.5%。拟返还失业保险金金额374400元。
3、该企业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安全政策。
4、经查询,该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联系电话:8870***2、8870629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