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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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根据《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8〕14号)文件精神,南平市县两级机关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在7月31日前将调增的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
经统计,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惠及全市46675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70.36元。其中市本级参加调待人员7285人,月人均增资174.35元。
(市机关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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