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将纳入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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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有效应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可预期的风险,2018年2月6日,经南平市政府授权,市人社局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南平分公司签订《南平市市直机关和团体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出行意外伤害保障协议》,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130元/年人。参保人员涉及市辖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市辖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和劳务派遣等三类,保障项目涉及指定交通工具保险、一般意外保险两大项7小项,基本保障金额最高赔付100万元。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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