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 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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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11月2日,南平市医改办、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联合发文《南平市医改办 南平市人社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南医改办〔2016〕11号),遴选常见的103个病种作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候选病种,要求各县(市、区)至少选择一所医疗机构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住院期间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试点时间六个月。11月24日,市本级与南平市人民医院签订试点协议书。
(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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