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暂行)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我局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暂行)》(南人综[2010]40号)。《意见》进一步明确岗位设置方案中岗位等级具体任职条件的确定、岗位设置的调整、特设岗位的设置中遇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工勤人员岗位聘用问题、岗位和人员结构比例控制问题、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问题等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意见》要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后,单位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单位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必须同时有编制和岗位空缺,申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时,要明确拟招聘的岗位名称和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专技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9:50: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