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采取得力措施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近期,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铜川市采取四强措施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相关工作。
一是强化油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各区县环保部门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及七十一条相关条款规定,积极主动做好餐饮业油烟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应用相应环境监测技术等手段,严格标准,确保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符合相应标准。检查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对不能按时治理,不达标排放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由环保部门会同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严格处罚。对已许可但未按要求安装油烟排放设施的餐饮企业,环保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安装到位。
二是主动配合,认真排查。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餐饮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部署,扎实工作。安排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企业是否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对于未开启的,督促其开启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全力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保证餐饮业油烟按标排放。对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查意见的餐饮单位,督促其主动联系环保部门立即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将问题及时通报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牵头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各区县住建(城管、市容)部门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及《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食品摊贩日常监管和登记备案工作,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和露天烧烤行为,防止对环境指标造成影响。
四是高度重视,通力配合。各区县食药、环保、住建、城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环保巡查督查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市委铜字【2016】57号文件要求,通力配合,将餐饮企业油烟治理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出贡献。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吕思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