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举行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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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6日发表
为了认真贯彻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9号)和市医改办印发的《铜川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要求,我市大病保险采取市级统筹、商业承办的方式,实行政府公开招标,2016年1月4日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了大病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市分公司承办。2016年1月19日上午9时,举行了铜川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签字仪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市分公司签署了铜川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书。此合同的签订,为我市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法律依据。
网络编辑:刘万卿
信息审核:刘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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