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强化监督执纪确保2016年春节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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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6日发表
2016年春节将至,根据市纪委文件(铜纪发〔2015〕36号)要求,市教育局纪工委利用综合办公系统向局机关领导干部群发警示信息通知,向局属单位印发文件,划出红线,布好雷区,严格提出“十条禁令”。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公款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公款旅游和健身等娱乐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单位和个人的现金;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设施和学生信息。请全体领导干部严格执行。
网络编辑:郭玲玲
信息审核: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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