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扎实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积极主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以严打促安定,预防求安定,化解保安定,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
加强综治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综治工作力度。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促进综治工作进一步开展。把预防工作放在前头,切实把工作做细,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结合促廉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监所检察,维护羁押人员权力。突出工作创新,全面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记者: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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