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
7月15日,我市召开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小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厚安出席并讲话。
陈小艳表示,对于当前基层自治组织存在意识淡薄、能力有限、待遇偏低、职责不清四个方面的问题,突出聚焦在权责不匹配、劳动和薪资不匹配、工作和能力不匹配三个方面。她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要求各级按照基层自治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民政部门牵头立即开展摸排并及时通报,确保权责清楚;要激活基层自治组织的内生动力,积极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引领示范作用,尤其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分阶段、有步骤、有计划培训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要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情感留人,在稳定队伍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并且鼓励人才流动;要进一步强化考核机制,出台奖惩办法,民政部门要加强监管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刘厚安指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自治作用,加强基层自治组织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基层自治组织职责,要加大村(社区)干部培训力度,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引导便民服务向更广泛领域和更深层次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基层组织人员结构,培养高素质人才,努力提升和培育新人;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多途径增加村(社区)收入。
据了解,在此次座谈会前,从3月份开始,市人大开展了四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活动。(记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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