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坚持依法治林持续增进森林健康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建设总体部署,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紧扣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资源提质增量、湿地保护恢复重点,坚持依法治林,持续增进森林健康。
严格森林林木林地管理。组织开展了打击毁林、野生动物保护、林火案件查处等专项行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80起,打击处理84人。核实整改国家反馈森林督查疑似图斑370个。依法审核审批使用林地。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区(县)与乡镇(街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森林、林木、林地保护责任落到区(县)、乡镇(街道)政府,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责任区域、任务和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戒严令》和网格化目标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了以宣传教育、巡山排查、隐患整改、火案查处为主的森林防火“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视频监测和地面空中巡查全覆盖,严防严控野外用火,着力降低森林火灾和损失。全市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
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措施,以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为重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严打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落实《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围绕铜川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施办法》和《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以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为主的查防专项行动,查防面积1.89万亩,检疫苗木***5.2万株。全市未发生破坏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和重点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9‰,低于省控指标。
加强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落实《铜川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管结合,加快推进赵氏河、沮河、福地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保护和恢复湿地0.48万亩,占年计划0.6万亩的80%。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通讯员:张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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