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公明街道4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全过程咨询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公明街道4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所涉及的公明街道涉及延龄陈公祠、允彩陈公祠、陈氏勤道公祠、李松蓢梁氏宗祠,占地面积共约1104.9平方米,总投资为1070.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83.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5.99万元,预备费49.23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本项目拟采用“项目咨询+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咨询与管理:项目计划统筹管理及整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BIM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各专项验收办理(包括节能、环保、海绵城市、人防、水土保持、规划验收等)、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竣工决算、项目转固定资产手续办理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管理与咨询工作。
(2)工程监理: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以及其他上述描述未详尽但与本工程建设密不可分的相关内容;具体监理服务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承包人不能拒绝为完成工程全部内容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内容。
(3)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依法承担与项目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6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44.09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44.09万元。
7.结算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
(1)项目管理费参照《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指引》(深光发改〔2022〕127号)规定执行,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计算。公明街道4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收费调整比例为0.75,专业调整比例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结算时,项目管理费计费额按本工程最终批复概算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为计费基数重新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2)工程监理费的计取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2007〕670号)规定执行,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高程调整系数取1.0,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费按施工阶段的5%计取。结算时,各项目监理费计费额按本工程项目最终批复概算中的建安费(扣除不在本监理发包范围内的建安费用)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且监理费不得突破概算批复相对应的监理费金额。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部门审定意见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①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必须具有至少一项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须至少具有一项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业绩;监理负责人:经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是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6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