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起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我市连续三年荣获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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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6日发表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表彰通报中,我市被被划定为2019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等次。至此,我市从2017年起已连续三年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中荣获优秀等次。
2017年至今,我市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不断调整提高救助标准,使更多的因病、因残、因学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享受到政府的温暖;特困供养机构全部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全面提升改造,均能达到冬季有暖气,夏季有空调,切实改善了特困人员的生活环境;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对城乡困难群众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我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6688户,11937人,月发放低保金445万元。现有城乡特困人员2139人,月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2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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