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为全面了解全市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健康发展,7月30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军带队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锁、副市长李荣一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川口汽车站、市人民医院、华润万家超市、市疾控中心、新区锦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耀州区小丘镇中心医院等单位,聚焦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责履行、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能力,传染病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现预防、治疗、监督管理有效衔接。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健全重大疫情监控网络,抓好疫情监测和报告,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强化防控措施和协同配合,做到关口前移,切实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要加强传染病应急队伍建设。加大临床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力度和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运行流程,实现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要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保障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防线。(记者:王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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