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最高奖励1000万元宜兴出台政策引基金活水激活产业一池春水
为贯彻落实宜兴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推动融入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打造宁杭生态经济带新兴中心城市和苏浙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有效发挥各类投资基金服务宜兴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宜兴出台《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对在该市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企业和基金投资管理企业,推出一揽子扶持奖励政策,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
《政策》共分七项内容,包括扶持对象条件、落户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引资投资奖励、地方贡献奖励、人才奖励政策、其他相关事项。其中:
■ 落户开办奖励方面,根据企业实缴注册资本或实际募集到账资金,分别给予1%或0.5%的奖励,同一机构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办公用房补贴方面,企业租用办公用房或新购置办公用房,分别给予租金30%或购房价格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和500万元。
■ 引资投资奖励方面,对企业投资入股符合宜兴产业发展方向项目或本地企业的,分别给予实际投资额1%或0.5%的奖励,最高均不超过500万元。
■ 地方贡献奖励方面,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第1-3年和第4-6年分别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100%和50%的标准给予奖励,第7年起,基金投资管理企业按照30%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对地方经济贡献实现增长的,再按新增部分50%的标准给予奖励。
■ 人才奖励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基金投资管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金融人才,按照其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100%的标准给予奖励。
据悉,宜兴自2006年起实施产业扶持政策,近年来经过不断整合优化,逐步形成了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此次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若干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随着政策的持续发力,不仅为宜兴市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产业强市主导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还将在全省市县中率先形成基金集聚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