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无锡市相对薄弱村项目入库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21〕12号)和《关于发布2021年度无锡市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锡农发〔2021〕107号)文件精神,经各项目单位自愿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宜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现将拟入库初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
公示期为3天(自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87986579,电子邮箱:yxnyncxmb@163.com。
***:2021年无锡市相对薄弱村项目入库初审结果公示表.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