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管局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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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6日发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监管中紧紧抓住食品安全这个着力点,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依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在全市2家白酒企业陕西玉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省耀州济南实业有限公司试点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由公司董事长对本公司白酒质量安全负责人实行授权,质量安全负责人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确保白酒质量。
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其核心就是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者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设立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对产品配方、原辅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放行等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切实解决企业管理层“人人负责、人人无责”的问题。真正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促使食品生产者加强质量自管自控,提升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梁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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