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认真落实“禁烟令”
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市水务局迅速行动,认真落实,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1月27日,市水务局办公室、监察室、局四创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局系统办公区“禁烟令”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认识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自觉改变陋习,发挥表率作用,已形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良好习惯。检查组对个别落实“禁烟令”不到位的单位和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改正。市水务局要求局系统科以上领导干部在参加各类会议、参与接待、会见等公务活动时,一律不得公款购备香烟,提供烟草制品,各单位一律不准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按照有禁烟标识、有人管理、无人违规吸烟、无烟具、无烟蒂的“两有三无”标准建设无烟单位和无烟办公区。
网络编辑:尹 波
信息审核:庞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