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工作
全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工作启动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先核查、后登记、再录入”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了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工作。
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地下水取水工程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阶段工作安排、质量控制要求等。市、县水务部门均成立了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推动。同时,建章立制、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配备工作设备,保障该工作顺利开展。
认真开展对象核查。结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结果,按照“在地原则”,以行政村为核查小区,编制登记对象核查名录,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勘等方式进行“地毯式”核查,确保登记对象不重不漏。
严格进行质量抽查。严格按照《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办法》《关于报送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成果报告的通知》要求,对市县两级登记数据分别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登记程序符合规范要求、登记数据真实可靠、质量达标。
据统计,全市共核查管井及大口井358眼,封废井57眼;规模以下机电井运行的382眼,封废井2333眼;运行人力井19眼,封废井618眼;注水井18眼。(通讯员:赵勇宏)
网络编辑:朱梦蕾
信息审核:朱梦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