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开展全市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治理专项检查
为规范我市安全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和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安全培训和服务的质量,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铜安监管发〔2013〕50号)要求, 7月4日至5日,市安监局对我市具有国家二级培训资质的铜川市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具有国家三级培训资质的铜川市煤矿机械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铜川市煤炭基本建设学校三家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了从业行为治理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机回访已受训人员,单独谈话培训机构重点科室人员等形式,重点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转让、租借,或超出有效期限、业务范围从事安全培训活动;未按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压缩培训学时,专职教师未取得岗位合格证从事安全培训;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培训档案未建立或档案管理不规范,以及向考核部门提供虚假培训档案资料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公开,或者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此同时,检查组还对安监干部日常监管履职情况,特别是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投资入股、接受礼金等违规违纪等情况逐项深入核查。
通过检查,三家培训机构都能够严格按照资质范围从事安全培训教育,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课时,聘请具有资质的教师从事教学,及时公开收费标准,建立各类安全培训档案。安监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未存在违规违纪等现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了座谈反馈会。
检查组指出:各培训机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道墙,是基础,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达到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特别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全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执业规范准则,进一步做好内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培训的过程控制和质量保障,加强安全培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定期内部学习,使得培训机构真真正正的把责任负起来,把安全培训办起来,为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尽一份力。
网络编辑:慕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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