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区分局召开电梯安全管理暨《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责任,预防事故发生,6月14日,质监新区分局组织新区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召开了电梯安全管理暨《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73家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电梯维保合同备案和张贴“电梯乘用须知”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最后,质监新区分局局长何抗战同志结合新区电梯安全现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使用和维保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使用和维保责任,各使用单位要结合今年5月份全国发生的4起电梯伤亡事故,加强电梯使用环节的管理,认真履行好日常巡查、应急值守、电梯三角钥匙管理、安全技术档案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的监督。各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切实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履行好维保单位的各项义务,提高维保工作质量;三是要求维保单位按规定做好维保合同备案工作,电梯使用单位要按照省质监局拟定的“电梯乘用须知”和“电梯救援提示”,尽快在电梯轿厢和厅门外张贴,向广大乘客宣传电梯乘用常识,提高乘客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网络编辑:张军强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