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201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深化提升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强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和选树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为铜川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丰润的道德滋养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丰硕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市国税局稽查局等13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档案局等26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耀州区瑶曲镇马鞍桥村等24个行政村为市级文明村,耀州区庙湾镇初级中学等5所学校为市级文明校园,王益区青年路街道青年路社区等4个社区为市级文明社区,铜川市朝阳实验小学等5个单位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依据《铜川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对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勇于创新,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榜样表率作用,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当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实现铜川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网络编辑:党嘉明
信息审核:薛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