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秉寅强调要科学民主依法审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
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听证会,听取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铜川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秉寅、副主任贺文涛、秘书长张建荣出席会议。12名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6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2名基层公安干警参加会议。
马秉寅指出,对燃放烟花爆竹立法很有必要。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可以营造欢乐喜庆的气氛,但也会产生噪声扰民、空气污染、火灾和伤人事故等问题。无序燃放烟花爆竹是和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背道而驰的。为了实现有限有序燃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一部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法规十分必要。
马秉寅强调,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要借助"外脑"参与立法,发挥专家理论水平高、专业知识精、实践能力强、地位中立的优势,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法规草案的把关。要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将上位法的精神贯穿到立法中,要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立法的民主性。要借鉴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吸收融入我们的立法中。要立良法,促善治。要强化操作性,在立法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关键条款的设计上,坚持能具体尽量具体,能明确尽量明确,确保立出来的法规真正务实管用。
与会同志就条例(草案)逐条进行了讨论,对禁放区域、限放时段、管理措施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内司工委办 白钰)
网络编辑:张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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