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
近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活动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时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为主要内容,共检查全市用人单位697家,涉及人数2.3415万人。检查中发现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28人,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17件,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57件;追回拖欠工资750.5091万元。活动期间,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为128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下达责令改正书63份。
该支队高度重视此次检查,统一组织,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安排部署,按区域划分为五个监察执法中队,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所有用人单位的执法网络。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年初在建筑领域推行的一书一卡劳务管理制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检查过程中,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为突破口,坚持主动出击,发挥监察职能。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准确掌握用人单位数量、性质、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检查用人单位,尤其在建筑领域,要求劳务公司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记工卡。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工资未达到最低标准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现象,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存在许多不合法条款、用工不规范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平等,监察人员均当场指出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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