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出台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办法
近期,为切实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重要作用,铜川市根据《陕西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精神,出台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办法。
该办法以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工作部门为考核对象,围绕抓项目、抓落实、优结构、增效益等重点工作,根据不同考核对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分类设置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按得分结果进行排名。
该办法将扩大有效投资考核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投资增长等主要指标进行季通报;对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情况进行月通报。市统计局依法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并与市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实现统计数据共享。各考核对象及时对全年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市考核办对各考核对象单位进行考核计分排名,并提出年度扩大有效投资表彰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对完成计划目标任务的考核对象,按照考核结果分别给予奖励;对未完成计划目标任务的考核对象,一律不予奖励。
网络编辑:张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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