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我区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工作
建立并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省卫生计生委大力度、持续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省、市安排,从今年7月1日起我区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工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推进基层首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危重症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重症精神病、感染性疾病患者、在外地工作等)患者,可不经转诊直接到上级医院就诊。开展双向转诊。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各自的疾病诊疗目录,开展分级诊疗。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因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可越级转往三级医院,不得因转诊程序繁琐而延误病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落实急慢分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要实行急慢分治,确保患者医疗安全、有效、合理。推进上下联动。加快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合理分流患者,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局面。(潘翔)
网络编辑:孙亚娣
信息审核:马杰